大整改!政府取消60天免签 提速遣返外籍罪犯

大整改!政府取消60天免签 提速遣返外籍罪犯

2026年06月23日 17:47 来源:本站

从“宽松入境”到“精准管控”——阿努廷2.0政府移民新政全解析

本报讯(小暖编译)泰国过往推行的多国60天免签入境政策,因存在重大监管漏洞,致使泰国逐步沦为跨国犯罪的滋生温床,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遭遇严峻挑战。为彻底整治乱象、筑牢国门安全防线,“阿努廷2.0政府”正式取消60天免签政策,并启动移民法修订工作,针对性简化外籍违法人员遣返流程,平衡国家安保、人权规范与执法效率。

60天免签政策存致命漏洞 滋生各类跨国违法乱象

2024年7月,泰国政府正式落地覆盖93个国家及地区的60天免签入境政策,初衷为提振旅游业、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但该政策实施后,其制度短板快速暴露:政策免除了外籍旅客入境前的原籍背景审查环节,泰国驻外使馆无法提前核实入境人员的犯罪记录、财务状况等核心信息,筛查机制形同虚设。

与此同时,大量外籍人员利用政策漏洞开展“签证跑路”操作,在60天停留期限届满后,通过频繁出入境的方式刷新停留时长,无需返回原籍国即可长期滞留泰国。宽松的入境与滞留政策,吸引大批跨国犯罪分子伪装成游客入境,逐步渗透泰国各大核心旅游城市。

目前,违法人员已广泛蔓延至曼谷、春武里府芭堤雅、素叻他尼府帕岸岛、湄宏顺府拜县等热门区域,并开展多元化非法活动。其中包括抢占餐饮、度假村、娱乐场所岗位,挤压泰国本地劳工就业空间;通过代理渠道非法购置房产;深度参与境外呼叫中心诈骗、跨境洗钱等恶性跨国犯罪活动。此类乱象自2024年末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对泰国社会治安、就业市场与金融秩序造成严重冲击。

政府出台四项入境筛查升级措施

针对日益严峻的外籍人员违法乱象。政府启动跨国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由国家警察总署、移民局出台四项强化管控措施,全面升级外籍人员入境筛查与在泰监管机制。

四项核心管控措施具体包括:(1)常态化核查无合理理由频繁出入境的外籍人员;(2)强化高风险国别入境管控,精准甄别正规游客与风险人员;(3)对接国际刑警组织及全球安全机构数据库,打通国际犯罪记录查询通道,规范“一国一权”管控机制;(4)细化签证限制规则,从数量与质量双重维度严控外籍非法移民流入。

阿努廷2.0政府新政:取消60天免签,收紧入境权限

2026年5月19日,阿努廷2.0政府正式上台执政后,进一步推进国门安全整治工作,内阁审议通过决议,正式取消针对93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天免签入境政策,恢复基于双边协议与国别对等原则的传统入境标准。新政实施后,多数国家外籍人员免签停留时长统一缩减至30天。

政府解释称,此次政策收紧核心目的是恢复外籍入境人员安全审查机制,守护泰国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当局明确表态,施政核心聚焦游客质量而非入境数量,此前的60天免签政策不仅未能有效拉动旅游经济、提升财政收入,反而滋生大量安全隐患,得不偿失。

政策落地后,军方、警方、内政行政部门等安全机构联动,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外籍非法滞留人员专项清查行动,累计抓获大量违法外籍人员,多名涉案人员已进入司法流程,面临起诉与驱逐出境处罚。

遣返工作陷入僵局:拘留积压、执法成本激增

大规模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政府也面临新的执法难题:大量涉案外籍人员被羁押后,长期滞留国内拘留中心,无法及时遣返回原籍国。这一现状导致相关部门持续承担高昂的设施运维、人员管理、日常监管等拘留成本,大幅消耗公共资源。

据官方分析,滞留问题核心诱因分为两点:一是部分被拘留外籍人员无力承担返程旅费,只能等待政府与其本国大使馆对接协调、落实出行费用;二是泰国1979年《移民法》赋予违法外籍人员合法申诉权利,导致遣返流程周期冗长。

依据1979年《移民法》规定,在泰违法外籍人员可在收到驱逐令48小时内,向移民局提交相关证据与延期理由,对驱逐令提出异议或上诉。上诉期间,除重大恶性犯罪案件外,驱逐程序将自动中止。此外,当事人可基于人道主义诉求或司法程序需求,向移民审查委员会申请延长临时居留期限、暂缓驱逐,多重法律流程导致遣返工作严重滞后。即便外籍人员涉案被查、面临起诉,仍可在漫长的司法周期内正常滞留生活,存在再次违法的风险。

启动移民法修订:提速遣返流程兼顾人权规范

为破解执法困境、完善国门管控体系,总理阿努廷已正式指派分管法律事务的副总理帕功,牵头联合国家警察总署、移民局、内政部等组织,全面复盘、修订移民法及配套法规,重点优化外籍罪犯遣返流程,打造更精简、高效、灵活的执法体系。

本次修法核心聚焦《移民法》第54条、第55条,在坚守法律框架、恪守国际人权原则的前提下,清除遣返流程中的制度性障碍,压缩办案时限、提升外籍违法人员处置效率。政府同时强调,泰国始终敞开大门欢迎合法入境旅游、投资、经商的外籍人士,但所有在泰人员必须遵守泰国法律法规,任何危害国家利益、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并依法快速遣返。

警方:依托引渡条约,严守国际人权标准

国家警察总署发言人代隆详细解读了现行外籍人员遣返流程。他表示,外籍涉案人员遣返工作,首要依据泰国与当事人原籍国是否签署引渡条约推进:若双方缔结引渡条约,将由总检察长审核案件,审核通过后向法院申请引渡令;若无引渡条约,则由外交部向总检察长提交申请,再由总检察长移交法院审批引渡。

代隆特别强调,人权保障是泰国执法的核心准则之一。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同时也是八项核心国际人权条约缔约国,泰国严格遵守《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规则。被拘留外籍人员依法享有向法院申诉、申请保释的合法权利。

警方坦言,受法律程序、人权申诉、个案差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无法统一划定遣返办理时限。若当事人未提出人权申诉、无法律争议,遣返流程可快速办结;一旦当事人启动司法申诉、质疑处置结果,法院审理周期将直接拖延遣返进度。

多部门联动复盘,全面优化移民监管体系

目前,副总理帕功已牵头组建专项工作机制,将联合内政部、国家警察总署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现行移民监管与遣返工作漏洞,系统评估修法影响、执法难点与社会效应,细化法规修订细节。待方案完善后,将正式提交内阁审议,通过落地后全面升级泰国外籍人员入境、在泰居留、违法处置全链条监管体系,实现国家安全、营商环境与人权保障的平衡发展。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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