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启动新版离境税法公众咨询 拟征1000铢/人次

税务局启动新版离境税法公众咨询 拟征1000铢/人次

2026年10月08日 17:41 来源:本站

航空出境旅客税费并入机票统一征收 陆路水路豁免 意见征集至10月29日

本报讯(小暖编译)税务局正式启动新版《离境税法》草案公众咨询程序,重启搁置三十余年的离境税征收机制。根据最新立法草案,泰国计划对所有国籍航空出境旅客统一征收1000泰铢/人次离境税,税费将直接并入机票售价,陆路、水路出行暂时豁免。法案同时设置单次最高5000泰铢的征收上限,旨在强化国家财政储备,提升应对未来突发紧急事态的资金灵活性。公众意见征集将持续至10月29日,全民可通过税务局官方渠道建言献策。

经税务局局长审批通过的咨询文件明确,本次新版离境税立法彻底革新旧规,征税对象不再区分泰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所有国籍旅客搭乘国际航班离境均需缴税。

在实施节奏与税率标准上,政府采取循序渐进模式:初期仅针对航空离境渠道征收,标准为每人次1000泰铢;陆路、水路跨境离境暂时豁免不征税。为预留未来政策调整空间,法案设定单次离境税费最高上限为5000泰铢,后续可根据国家财政状况动态调整。所有税费将直接纳入机票定价体系,由旅客随票统一支付,规范征收流程。

历史回溯:泰国曾实施离境税,1991年全面豁免

本次并非泰国首次征收离境税。早在1983年12月28日,泰国依据《离境税法令》正式开征离境税,初衷为管控外汇流失、维持国家国际收支平衡。彼时征税标准区分出行渠道:航空出境1000泰铢/人次,陆路、水路出境500泰铢/人次,覆盖所有离境人员。

后续泰国逐步调整政策,依据条例陆续豁免税费:1986年5月1日起,陆路、水路离境旅客全面免税;1991年7月1日起,航空离境税正式豁免,至此泰国全面暂停离境税征收,搁置三十余年后,本次新版法案将重启该税种。

立法初衷:严守财政纪律,储备应急专项资金

税务局公开文件阐释本次重启征税的核心政策逻辑。泰国政府将该举措纳入常态化财政纪律框架,旨在充分盘活国家税源、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设立专项离境税源,充实国库储备,提升国家面对公共危机、自然灾害、突发社会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财政响应灵活性,为民生保障、应急处置、区域稳定提供坚实资金支撑。

明确豁免人群!接轨国际标准,四类人员无需缴税

为贴合国际通行规则、避免不合理征税负担,新法参照现行旅客服务费豁免标准,明确四类法定免税人群,精准区分征税范围:

1. 低龄儿童:2周岁及以下婴幼儿;

2. 机场中转旅客:全程不离开机场中转区域、仅过境转机的旅客;

3. 航空公务人员:因公执行飞行任务、无需个人支付机票费用的航空公司工作人员;

4. 外交及贵宾人员:王室成员、外国国家元首、政府贵宾、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视察团成员。

公众咨询通道开启,全民可建言至10月29日

目前《离境税法》草案已进入全民意见征集阶段,咨询周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所有民众、行业从业者、相关机构均可通过泰国税务局官方网站,提交对税率标准、豁免细则、落地细则、行业影响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助力法案优化完善。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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