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外国人代持股!51%架构“泰籍企业”问题丛生

入籍外国人代持股!51%架构“泰籍企业”问题丛生

2026年10月16日 17:40 来源:本站

商业部重拳彻查 中国籍、以色列籍入籍者涉案 全面清剿代持漏洞

本报讯(小暖编译)尽管政府持续出台严格监管政策,遏制外国人雇佣泰国本地人作为名义代理人、开办仅限泰籍经营的企业,但监管部门发现,一种全新规避法律的漏洞正在浮现:部分外国人先取得泰国国籍,再以泰籍身份充当股权代理人,协助其他外籍人士在泰国开展受限业务。

官方表示,传统泰国籍自然人代持公司注册数量虽有所下降,但并未彻底根除;而这种外籍人士入籍后再做代理人的新模式,进一步增加监管难度。操作手法为:已经获得泰国国籍的外国人持有企业 51% 股份,其余 49% 股份由另一名外国人持有。从纸面股权上看,大股东为泰国公民,企业被认定为泰国本土公司,得以经营法律限制外资涉足的业务。

这类入籍人士会游说海外同胞来泰投资,宣称凭借自身泰国国籍,可以不受外资经营限制,其他外国人只需出资持股,政府不会介入。然而,实际情况是,取得泰籍身份的新公民,沦为富有外籍投资者或非法资金背后的代理人。投资人看中这套股权架构的法律缝隙,认为只要维持泰籍股东持股过半,就可以不受监管地开展经营。目前不少企业的名义大股东均为这类入籍外籍人士,背后资金来自其他外国人,甚至包含非法资金。

外国人获取泰国国籍三大途径

1.出生入籍: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泰国公民,子女出生即可获得泰籍;若父母持有居留许可并满足法定条件,父母为外籍的子女在泰国出生,也可依据相关规定取得国籍。

2.婚姻申请(《国籍法》第 9 条):外国女性与泰国公民登记结婚,满足至少 3 年婚姻存续、在泰居住,且泰国丈夫月收入达标(一般不低于 2 万泰铢),即可申请泰籍。外国男性与泰国女性结婚,无法直接援引第 9 条申请国籍,但可依据《国籍法》第 10 条及第 11 条第 (4) 款,在特殊宽松条件下提交入籍申请。

3.一般入籍申请(《国籍法》第 10 条):申请人须达到法定年龄、品行良好、拥有稳定职业,持有居留许可并在泰国连续居住满 5 年,连续完税至少 3 年,掌握泰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考核。收入门槛区分负债情况:无负债申请人月收入最低 8 万泰铢,存在负债者最低 4 万泰铢。国籍审批流程由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地方警察局、泰国驻外使领馆开展背景调查,核查个人职业与品行;材料审核完成后移交内政部省级行政厅,汇总提交国籍审查委员会,内政部长拥有国籍批准最终决定权。不少外国人通过提前规划,借助新生儿国籍登记、婚姻入籍等渠道,利用规则漏洞获取泰国公民身份,进而开展股权代持活动。

商业部披露多起利用该模式经营企业的案件。最早查处一批取得泰籍的中国公民,以本国公民身份注册企业、担任大股东,充当代理人运营业务。涉案人员现已列入黑名单,案件移交相关机构继续追查。

除此之外,当局正在调查一批入籍泰国的以色列公民。调查发现,相关人员设立基金会、企业与社团,涉嫌从事损害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活动,并存在逃税行为。违规事项包括聘用无工作许可外籍劳工、同一群体交叉持股担任董事、借外籍人士名义注册公司、隐瞒资金来源、无证秘密经营。目前调查仍在深入,追查资金与人脉网络,一旦核实违法行为,将启动法律追责。

商业部商业发展厅厅长潘蓬指示商业发展厅,加大力度打击取缔代理人公司,重点严查外籍入籍人士招揽同胞、搭建 51% 对 49% 股权架构设立虚假泰资企业的行为。要求对所有国籍的同类案件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后在权责范围内处置,并移送合作机构深挖线索。

潘蓬厅长介绍,此前任职商业发展厅负责人期间,已搭建空壳公司筛查体系,核查股东身份、排查虚假持股与福利卡持有人、核验资金流水、核实营业地址,持续监控股东董事变更,令空壳企业注册数量持续回落。部门已向全球43个泰国使领馆共享超过 10 万家含外籍股东、董事企业的信息,联动海外使馆协同监管,确保商业活动依法合规。

潘蓬厅长强调,若放任该漏洞,外国资本、非法资金将借此与本土企业不公平竞争,重创泰国本土企业家,必须提前防范、根除这类违规操作。合法合规经营的入籍外籍公民不受本次整治行动影响;但参与欺诈、非法代持的人员,将会被彻底清理,在泰国商业市场没有立足空间。


【编辑:editor】
阅读推荐
1/52/53/54/55/5
星暹热榜
更多新闻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星暹日报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2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