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迈8名中国人非法拍短剧被抓
一文读懂泰国影视拍摄审批、补贴与禁令
本报讯(橙子编译)5月8日,清迈旅游警察调查组接到线报,称有中国公民在清迈府杭东县一处民宅内非法拍摄,清迈8名中国人非法拍短剧被抓
调查人员随即前往现场开展检查。
经核查,该摄制组由中国公民与泰国翻译组成,拍摄行为未取得相关许可,且无政府官员现场监督。涉事人员均以游客身份入境,未办理合法工作许可。
涉案人员Wei某供述,其身兼制片人与演员,团队选址清迈拍摄热门短剧,原因是清迈深受中国游客喜爱。
警方告知涉案人员,根据泰国《2008年电影与视频法》,影视拍摄剧本需经委员会审核,拍摄过程需政府官员监督,防止内容歪曲、损害国家形象,违规者最高可罚款100万泰铢。
本次行动中,警方逮捕八名中国公民,将人员移交杭东警察局调查,以“外国人未经许可工作”罪名提起诉讼,对每人处以5000泰铢罚款。目前,警方将向旅游厅电影和录像委员会提交正式违法通知,后续将依法开展进一步处置。
在泰王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官方Facebook账号发布于2026年3月的最新公告中,详细介绍了外国摄制组赴泰拍摄的相关福利及办理流程:
泰国旅游与体育部根据政府政策,制定了促进外国影视作品来泰拍摄的激励措施,旨在提升泰国电影及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
1. 泰国对外国影视拍摄的激励措施(Cash Rebate)
主要优惠为“现金返还(Cash Rebate)”,最高可达在泰国发生费用的30%,且不设上限(no cap)。基本优惠:在泰国本地支出达到5,000万泰铢以上的项目,可获得15%的基础返还;
额外优惠:(1)根据投资金额增加返还比例:在泰国支出1亿–1.5亿泰铢:额外+5%;在泰国支出超过1.5亿泰铢:额外+10%;(2)如聘用泰国本地核心工作人员(23个指定岗位中不少于50%为泰国人),可再增加5%;(3)如项目有助于推广泰国旅游、软实力(Soft Power)或提升国家形象,可再增加5%。
2. 外国影视剧在泰国拍摄的许可规定
根据《2008年电影与视频法》,外国剧组在泰国拍摄影视作品,必须事先获得电影与视频审查委员会以及相关场地主管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展拍摄活动。
如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1年监禁或不超过100,000泰铢罚款。
该委员会由外交、电影、文化艺术、媒体及环境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委员不得与电影行业经营活动存在利益关系,任期为2–4年,由国家电影与视频委员会(总理担任主席)提名任命。
3. 不同区域拍摄的许可要求
在历史古迹拍摄:需至少提前10天向泰国艺术厅提交申请,并附上电影与视频审查委员会的拍摄许可。拍摄过程中不得对古迹造成任何损害,并需缴纳200万泰铢保证金/每个项目及场地使用费。此外,禁止在古迹区域内搭建布景或模型。
在国家公园拍摄: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国家公园、野生动物及植物保护厅申请,并缴纳场地费用。如需搭建额外布景,须缴纳200万泰铢保证金/每个项目。
在曼谷市区拍摄:需通过“曼谷影视拍摄协调中心(BFMCC)”提交申请,该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14天。使用公共区域(如人行道和普通道路)通常不收取费用,但必须依法申请,并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例如不得占用人行道、保持环境整洁等。
4. 使用无人机拍摄的规定
使用无人机拍摄必须遵守泰国民航法律规定。操作人员和无人机须提前注册(一般需3–5个工作日),并严格按照泰国民航局(CAAT)的安全规定操作。违规者将面临不超过50,000泰铢罚款或最高1年监禁。
5. 拍摄设备的进口规定
从国外携带拍摄设备进入泰国,需遵守海关法规。可使用ATA单证册(A.T.A CARNET)(也称“货物护照”)进行临时进口,并享受免税待遇。目前已有约80个国家参与该制度。该文件由泰国商会签发,有助于简化进出口手续,提高剧组运作效率。
6. 外国拍摄人员入境与工作规定
外国剧组人员需通过泰国领事司的电子签证系统(e-Visa)申请NON-M签证,可在泰国停留最长不超过90天。如需延长停留时间,须向移民局申请延期。此外,所有在泰国从事拍摄工作的外籍人员,必须依法申请工作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