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厅联合平台围堵网络盗版传播
严打侵权手段 商业性传播最高判4年罚80万

本报讯(橙子编译)知识产权厅(DIP)正紧急与各类平台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及相关机构展开合作,以遏制盗版电影、剧集及视频片段在网上的传播。此举旨在应对日益复杂的侵权手段,例如将观众引导至私密群组、要求付费、使用多级链接跳转、频繁更换网站以及利用海外服务器等。DIP同时提醒消费者,“免费”或“价格异常低廉”的内容可能附带个人数据和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而商业性传播者将面临6个月至4年监禁。
DIP厅长奥拉蒙表示,该部门正加快与平台运营商、ISP及相关机构的合作,以阻止并制止侵犯版权的电影、剧集及其他内容的网络传播。这些努力旨在应对侵权行为不断演变且日益复杂的特性,因为这需要对侵权内容进行及时的监测、调查及下架处理。
尽管数字技术让公众能更便捷地通过网络平台获取电影、剧集及各类内容,但同样的渠道也正被利用进行形式多样的版权侵权活动。
奥拉蒙提到,DIP近期收到流媒体服务提供商的投诉,反映其内容在其他网络渠道上被未经授权地传播。侵权者利用社交媒体推广内容或吸引观众——例如分享预告片、发布访问盗版内容的邀请,以及提供引导用户跳转至其他渠道的链接。
在某些情况下,观众会被诱导加入群组、进行注册或付费,以获取侵权内容。与此同时,一些分发者采取更换网站名称、利用海外服务器或平台、或者使用多级链接跳转等手段,以逃避监管和内容下架,从而增加了执法难度。
该部门已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初步核实,并协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及平台加快下架此类内容,同时也向投诉方提供了关于适当法律程序的建议。
奥拉蒙指出,未经授权复制或公开传播受版权保护的电影、剧集或视频片段,可能构成违反《1994年版权法》及其修订案规定的侵权行为。若该行为出于商业目的,处罚包括六个月至四年的监禁、10万至80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奥拉蒙进一步提醒公众,在通过无法核实版权方授权的渠道观看电影或剧集时务必谨慎。此类行为不仅助长了侵权并损害了创作者的利益,还带来了网络安全风险。
“看似‘免费’或‘异常低价’的内容,可能会让用户面临网络安全威胁。”奥拉蒙表示,这些风险包括:被诱导泄露个人或财务信息,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下载文件或安装应用程序,而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个人数据被窃取。知识产权厅呼吁公众通过合法平台或渠道观看影视内容,并共同做到“不观看、不下载、不支持”侵权内容,以支持创作者、版权所有者及数字内容产业。
如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公众及权利人可通过相关在线平台的举报渠道进行举报,要求暂停或移除侵权内容。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联系知识产权厅知识产权执法处(电话:02-547-4702)、拨打热线1368,或访问该厅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