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得刷社交媒体、禁止炫富泄密

上班不得刷社交媒体、禁止炫富泄密

2026年10月25日 17:36 来源:本站

反腐委发布员工社交媒体新规 2026年版准则明确五类禁止行为

本报讯(橙子编译)近日,政府公报刊登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公告,明确反腐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社交媒体使用准则与指导方针(2026年版)。公告由主席素察于2026年10月14日签署,自公报发布次日起生效,即2026年10月23日正式施行。

公告旨在规范工作人员社交媒体使用行为,确保言行得体,符合道德、伦理及社会规范,并强调维护安全、保护公务机密、树立机构良好形象及保持公众信任的重要性。

公告第6条规定,工作人员在正式工作时间内不得出于与工作无关的目的使用社交媒体,尤其是当此类行为可能降低工作效率或使公众认为其未全心投入公务职责时。

公告适用范围涵盖反腐委秘书长、公务员及政府雇员,也包括反腐委顾问、调查与裁决专项顾问,以及主席和各位委员的秘书及助理秘书。

公告第7条禁止工作人员以不当方式使用社交媒体,具体列出五类禁止行为:发表内容不当或损害国家、宗教、君主制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或危及敏感行动的公务信息;身着制服或带有反腐委标识服装时发布缺乏礼仪的图片或视频;发表可能引发社会分裂或仇恨、损害公务公正性或机构形象的言论;利用社交媒体炫耀公务表现,或利用公职身份谋取商业利益及其他个人私利。

公告还要求公职人员确保家庭成员或其他个人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利用或提及其身份谋取商业利益或其他个人私利。

基本原则方面,公告要求公职人员使用社交媒体时保持谨慎,恪守礼貌与得体规范,遵循道德准则,避免粗俗语言、争吵、侮辱诽谤、煽动仇恨、骚扰及冷嘲热讽,并避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政治中立性、破坏机构形象或公众信任及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公告所定义的“社交媒体”涵盖各类数字平台,包括允许个人或团体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连接创建、传播及交流信息或观点的网站或应用程序,亦包括未来可能出现的平台。

监督方面,负责任命或聘用的权责部门有义务监管相关人员社交媒体使用行为。若收到投诉或发现违规行为,须进行调查或初步审查;未发现违规证据的予以结案,可能违反《道德准则》的按该准则启动程序;构成违纪或刑事犯罪的,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或刑事追责措施。公告未将所有违规行为一概定性为刑事犯罪,具体性质须根据实际事实及相关法律评估。若行为触犯法律或对反腐委办公室造成损害,受损方及反腐委办公室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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