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法》拟改革 夜生活或更合法化
人民党议员提修法 聚焦娱乐场所规范与监管 盼公众参与共议新规
本报讯(李顶英编译)10月8日上午10点,人民党曼谷选区议员攀廷在国会大楼召开记者会,就提交修改《娱乐场所法案》一事发表声明称:我们已提交修改《娱乐场所法案》,目的是为了使其与当今社会背景相符,符合时代发展,做到公开透明,并公平对待各方——包括经营者和周边社区居民。同时,坚持权力下放的原则,让民众能够参与决定娱乐场所应设立在哪里,以及营业和关闭的时间。
攀廷表示,众所周知,娱乐场所问题对周边居民造成了负面影响,同时也有经营者反映遭到政府官员索取利益的情况。从经济和旅游的角度来看,我们希望能刺激这一领域的发展,因为夜间经济相关的供应链相当广泛。但不可否认,这也会带来社会问题,例如毒品、酒驾、未满18岁青少年进入娱乐场所、犯罪,以及火灾等。因此,还必须重视建筑使用的安全问题——这些都是与娱乐场所密切相关的议题。
攀廷继续表示,其实本次法案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明确地监管娱乐场所,减少模糊解释的空间,降低不当使用公务裁量权的可能性。由于这部法律十分陈旧,存在许多定义上的漏洞,导致出现灰色地带,使得部分人借机谋取私利,而国家本应获得的收入却未能进入国库。
攀廷还表示,目前能够建设娱乐场所的分区非常少,甚至有许多府整个区域都不在允许设立娱乐场所的分区内,因此无法合法营业。但现实中,却出现了以“类似娱乐场所”名义营业的情况,其中约有80%至90%的场所没有营业许可证,也不在规定分区内,从而造成了诸多问题。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修法,让这些场所能够合法化、纳入监管体系,并且为国家带来可征收的收入。
攀廷表示,第一点是关于定义。由于这部法律相当陈旧,而如今的娱乐场所形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需要重新明确界定。娱乐场所应当具备基本特征,例如有服务人员、有音乐表演,并销售酒精饮料。但当然,也必须考虑例外情况,比如在乡村或外府地区,可能会有一些路边小棚子售卖药酒之类的店铺。对于这类情况,需要进一步讨论细节——究竟是应当予以豁免,还是纳入监管,以及如何管理这类餐饮场所。第二点是权力下放到地方,让各地能够自行管理。因为在一线工作的人最清楚当地在物理条件和经济背景方面有哪些限制。比如由府级行政组织主席、市长、乡镇行政组织主席以及曼谷市长等地方行政负责人,来负责审查与受理辖区内娱乐场所的申诉与审批,无论是营业时间还是允许设立的分区范围。权力越贴近民众,监督就会越透明。同时,相关的营业费用与许可费也将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收入,用于社区发展。”
攀廷表示,希望在提交该草案后,能够邀请公众共同参与意见表达。届时将开放渠道,让民众和经营者都可以发表看法。此后,该法案有望在下一个议会会期列入议程,前提是届时议会尚未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