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涉儿童色情被判4年监禁 缓刑3年
查获色情文件超25.8万份 向4名受害者各赔偿2.5万铢
本报讯(王晶编译)一警察涉儿童色情案,获刑4年缓刑,涉案文件超25万份。当局将严打此类犯罪并救助受害者。
3月10日,司法部表示,刑事法院已对一名政府官员作出判决,该官员因通过网络系统持有、传播儿童色情材料被定罪。本案由特别案件调查厅负责侦办,司法部对此高度重视,将重点打击利用技术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针对针对儿童的性剥削类犯罪。司法部长已责令特别案件调查厅加大力度,开展持续、严厉的侦查与打击工作,切实保护儿童及青少年免遭跨国犯罪网络侵害。
特别案件调查厅表示,本案系特别案件调查厅联合多国执法部门共同侦查、扩线侦办的成果,各方通过紧密的信息互通协作,最终完成搜查并抓获嫌疑人,同时扣押涉案电子设备,在设备内查获大量儿童色情相关内容。
针对3月10日的判决,本案由特别案件检察官办公室作为公诉方,对涉案的前警务人员提起诉讼,指控其实施持有、制作、输入、输出、传播、转发儿童色情材料以谋取性利益的相关犯罪行为,同时违反2007年《计算机犯罪法》及相关修正条款。刑事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依据《刑法》第287/1条以及2007年《计算机犯罪法》及修正案第14条第(4)(5)项规定,认定被告人持有、传播儿童色情材料罪名成立,合并判处其4年监禁,并处12万泰铢罚金。
被告人当庭认罪,且已向本案4名受害者各支付2.5万泰铢赔偿金,受害者均表示不再追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存在多次传播儿童色情材料的行为,但犯罪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且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最终决定给予其3年缓刑考验期,同时责令其1年内按期向缓刑监督部门报到,并完成24小时社区服务。
本案案发线索源于2024年12月3日,特别案件调查厅联合法医科学研究所,与美国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信息协作,并获得国际救援组织提供的电子存储设备探测犬协助。这也是该组织第四次出动探测犬,协助相关搜查与抓捕工作,涉案嫌疑人系某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执法人员在搜查中查获笔记本电脑、手机及多件电子存储设备,设备内共发现儿童色情图片、视频等文件及其他色情材料,总量超过258000个。
上述儿童色情内容涉及数千名泰国及其他国家的未成年受害者,本案与特别案件调查厅自2017年起开展的国际合作专项行动相关,合作方包括澳大利亚、美国、新西兰、欧盟多国执法部门及国际刑警组织,案件全程受到多国执法机构与国际媒体的持续关注。
司法部已责令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对本案未成年受害者及同类案件受害儿童的救助帮扶工作,确保其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全面保护、身心康复与妥善照料。同时强调,必须持续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坚决防范同类案件在泰国境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