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严查香水椰子代持网络 6家公司被指外资实际控制
涉嫌低价收果、做亏逃税 将按《外国人经商法》从严处罚

本报讯(小朱编译)商业发展厅厅长普蓬公布,继该厅与中央调查局(CIB)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开展 “‘剥除’代持人,切断跨国椰子加工厂代持网络” 行动后,该厅对高风险法人实体进行深度数据分析,并对目标企业开展搜查,发现 6 家位于叻丕府的法人实体涉嫌违反 1999 年《外国人经商法》。
这些公司包括:EASY 椰子有限公司、LONGMAN 椰子有限公司、FLY 椰子有限公司、YOU XIAN YUAN(泰国)有限公司、THAICHOENGTA 贸易有限公司以及 HETAISHENG 国际有限公司。
此外,调查还发现参与业务运营的人员包括 10 名泰国籍人士和 7 名外国籍人士。目前,工作人员正在收集证据、办理案件。
就涉嫌代持的行为而言,调查发现这些公司的股权结构虽由泰国人持有 51% 的股份,但这些泰国人仅为基层员工或被雇来签署文件的人员,不享有决策权,也不从业务中分得利润。外国投资集团则实际掌控所有管理事务,包括定价、运输管理以及整个供应链的业务运营。此外,外国投资集团已控制香水椰子全供应链,在田间以低于正常水平的价格收购原料,并将利润转回外国资本集团。与此同时,尽管企业收入逐年持续增长,但账目文件却显示经营亏损,涉嫌利用法律漏洞逃避政府税收。
普蓬表示,对于违法者,将依据 1999 年《外国人经商法》处理。
其中,第三十六条针对向外国人提供帮助或支持以实施违法行为的泰国人;第三十七条针对未经许可从事相关业务的外国人。处罚为不超过三年监禁,或 10 万至 100 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若违反法院命令,可能面临每日 1 万至 5 万泰铢罚款,直至停止违法行为。
此外,如果发现会计师事务所或记账员参与编制不实账目文件,可能涉嫌违反 2000 年《会计法》和 2004 年《会计职业法》,将依法并依据职业道德准则予以处罚。
过去,违法者通过雇佣记账员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成立法人实体,利用泰国人名义担任董事、股东,作为名义代表或代持人。该问题已对泰国经济造成严重损害,影响泰国民众利益与经济秩序。商业部商业发展厅、国家警察总署中央调查局及联盟机构将全力履职,将违法者绳之以法,并将代持行为从泰国彻底清除。特此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相关业务时务必审慎。对于故意、蓄意为外国人提供便利、帮助、支持,或代外国人持股,帮助外国人规避或违反法律进入泰国从事商业活动的会计师事务所,一经查实,也将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普蓬表示,代持问题是对泰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害的国家级问题。商业发展厅及相关机构将持续推进预防、遏制和打击措施,整治并清除各类代持行为,支持诚信经营者,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增强国家经济体系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