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12月召开国会特会讨论宪法草案
委员会26日密集研讨报告草案 关键条款存争议待表决

本报讯(向敏编译)11月26日报道,总理府发言人诗里蓬在25日内阁会议结束后表示,内阁批准将呈御批的敕令草案,将于12月10日至11日召开国会特别会议,以审议宪法修正案的二读和三读。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二读表决通过后须间隔15天方可进行三读表决。如果将三读安排在12月12日开幕的国会常会上,宪法修正程序将无法在年底前按时完成。因此,政府决定召开特别会议,以确保修宪进程不受影响并能按既定时间表推进。
人民党不分区议员、宪法修正案特别委员会主席纳塔武表示,委员会在11月26日邀请提出修正意见的人员参加会议,其中包括4名上议员和2名下议员,就相关争议条款进行讨论。他指出,在部分议题上,委员会已根据成员提交的修正意见作出调整。
纳塔武指出,完成条文审议后,还需编入报告草案,其中将包括部分修正案提出者及持不同意见委员的保留意见,以及社会上广受讨论的“20取1”公式相关意见。委员会于11月26日下午共同审议报告,并力争于当日完成。如顺利通过,最迟将在11月27日提交国会主席;若提前完成,则即时递交。
他表示,委员会最为关注的是修宪能否顺利进入三读表决环节。由于宪法程序严于一般立法,在完成二读后必须严格遵守15天的等待期,这使时间安排更为紧凑。
纳塔武强调,委员会希望修宪程序能在年底前完成,以避免因解散众议院等政治变量而导致进程受阻。他表示,委员会已为各种可能情形做好准备,并希望修宪工作能在无干扰的情况下顺利推进,最大程度惠及公众。
他进一步说明,会议已达成共识,将2017年宪法第一章及第二章的原文完整纳入新宪法草案,不作任何文字改动。至于其他委员的不同意见,将在国会联席会议中通过表决决定。
纳塔武最后表示,修宪工作已推进至关键阶段,委员会希望能够完整、稳妥地完成任务,并期望获得各方支持,使修宪进程在既定时间内顺利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