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驳回IMT Group宪法诉讼申请

宪法法院驳回IMT Group宪法诉讼申请

2025年11月26日 18:03 来源:本站

指控滥用权力证据不足 多项条款援引未获支持

本报讯(山增蝶编译)11月26日,宪法法院一致裁定,驳回IMT Group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宪法诉讼申请。该公司依据宪法第49条,指控人民党与泰自豪党签署政治谅解备忘录的行为超出宪法框架,在未依照宪法第十六章国家改革程序的情况下,预先约束人民主权及宪法机构权力,构成滥用权利或自由以推翻以皇上为国家元首的民主政体(宪法第49条第1项)。

申请人同时指出,被申请人支持国家数字货币政策及去中心化财政理念,违反宪法第172条及第174条关于国家经济安全与财政主权的基本原则,且侵害宪法第77条规定的公众参与权,损害了作为社会企业依据宪法第213条承担国家改革职责所应受保障的权利与自由。

宪法法院经审议认为,申请书及附件所陈述事实仅为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与泰自豪党共同进行政治协商或发表联合政治声明的单方面见解,缺乏充分明确的事实或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滥用权利或自由以推翻君主立宪政体的行为。该案不符合宪法第49条规定的受理标准。

关于申请人依据宪法第213条提出的审查请求,尽管申请人声称已向监察专员提出申诉,但经核实,其向监察专员所提事项实质是要求将关于1942年《外汇管制法》项下第13号部级条例(1954年)合宪性(涉及宪法第25条、第40条至第43条)的问题连同意见提交行政法院审理,并建议监察专员依据宪法第172条调查事实后向内阁提议制定皇家法令。

此内容与本案申请事项无关,不符合2018年《宪法法院审理程序法》第46条规定的程序、方法与条件。因此,申请人无权依据宪法第213条提起本项申请。

需补充说明的是,此前申请人曾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出申诉,总检察长办公室已书面告知:被申请人的行为未构成宪法第49条第1项所规定的滥用权利或自由以推翻君主立宪政体,故决定不予受理其请求。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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