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酒精管制公告生效 车站码头车辆工厂全禁

八项酒精管制公告生效 车站码头车辆工厂全禁

2026年05月13日 18:13 来源:本站

政府区域、公园同步禁售禁饮 仅酒厂试饮及特殊活动例外

本报讯(小暖编译)5月12日,泰国皇家公报网站正式发布八项关于酒精饮料管制的公告,明确划定了禁止销售、饮用酒精饮料的具体场所,所有公告自发布当日起正式生效,旨在进一步规范酒精饮品管理,保障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

据悉,此次发布的八项公告是对2008年泰国相关酒精管制法律的更新与完善,结合当前社会发展形势,细化了管控要求,弥补了原有管控漏洞,使酒精管制政

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八项酒精管制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1. 禁止在道路、各类车辆内以及行驶中的车辆上销售酒精饮料;

2. 禁止在火车站及列车上销售酒精饮料,唯一例外为曼谷火车站空调大厅内举办的特殊活动期间;

3. 公共客运码头与渡轮码头范围内,禁止销售及饮用酒精饮料;

4. 泰国全国所有客运交通枢纽,均禁止销售及饮用酒精饮料;

5. 工厂区域内禁止销售、饮用酒精饮料,仅酒类生产企业可将酒类饮品销售作为常规经营活动,或在生产过程中开展试饮活动;

6. 政府、国有企业及其他政府机构管辖和使用的区域内,禁止销售、饮用酒精饮料,指定私人住宅、俱乐部及传统宴会场所除外;

7. 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机构所属的公共公园内,禁止销售、饮用酒精饮料;

8. 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机构内部,禁止销售、饮用酒精饮料。

相关部门表示,此次酒精管制公告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酒精饮品的销售与饮用行为,减少因酒精引发的公共安全隐患,营造更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呼吁民众及相关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公告要求,共同配合管控工作。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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