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为刃:泰警联合反洗钱办重拳打击电子烟违法

数据为刃:泰警联合反洗钱办重拳打击电子烟违法

2025年04月09日 18:08 来源:本站

47天逮捕2337人 缴获161万余件物品 6月查处252起洗钱案 

本报讯(查涵旭编译)4月9日上午10点,国家警察总署联合泰国反洗钱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2025年2月26日至4月6日期间开展的电子烟违法行为打击整治行动成果。此次行动共逮捕嫌疑人2337人,缴获电子烟相关物品1610443件,涉案总价值为296170159泰铢。其中,22起重大案件被列为重点处理,成功查明资金流向,缴获物品839948件,总价值202863310泰铢。

警方表示,在2025财年内,国家警察总署打击洗钱中心的工作,在过去6个月(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中,持续打击涉及《反洗钱法》基础犯罪行为的违法人员。总体而言,期间共办理洗钱相关刑事案件252起,成功查封及扣押的资产总额达1902710831.63泰铢。

国家警察总署副署长表示,针对政府政策打击电子烟违法行为,已下令全国各地执法单位加快整治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走私、持有和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国家警察总署打击洗钱中心已指示所有办案单位,需按照总理办公室的规定报告案件,并与反洗钱办公室协调合作,对涉案人员的金融交易及相关团伙进行调查。这些团体涉及非法储存设备、销售及走私电子烟,其行为已构成逃避关税的基础犯罪,违反《1999年反洗钱法》。

警方还表示,已严令全国各地执法单位加强检查力度,彻底杜绝一切涉及电子烟和笑气(笑气弹)的违法行为,无论是走私、销售、持有,还是作为藏匿地点。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必须深入调查取证,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根据《反洗钱法》相关条款,将所有相关行为依法作为基础犯罪进行起诉。反洗钱办公室在依法处理与电子烟相关案件时表示,如果行为已构成《海关法》所规定的违法行为,将被视为“基础犯罪”,可依法进行财产查封和扣押。反洗钱办公室可采取两种途径进行处理:一是以“洗钱”基础犯罪进行刑事诉讼;二是通过民事程序,查封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财产,同时也可针对“洗钱”基础犯罪提起刑事诉讼。此外,民众若发现涉及吸食电子烟或笑气的违法行为,可立即向警方举报,或拨打国家警察总署热线电话 191 或 1599,全天24小时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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