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威:民众每年负担电费超1.09万亿铢 改革势在必行
30年补贴私营电厂近万亿 清洁能源转型致民众负担持续飙升

本报讯(小暖编译)4月20日,泰国不分区议员、民族党党魁塔威在其个人脸书账号上发布重磅消息,曝光泰国民众每年需承担高达约1.09万亿泰铢的“天价电费”。塔威明确表示,政府必须紧急介入解决这一问题,切实缓解民众面临的生活困境。他在文中强调,电力作为维持民众基本生活的公共事业,其保障责任已被明确写入泰国宪法,宪法规定国家需持有电力相关领域至少51%的股份,且公共服务的提供不得给民众带来不合理负担。
在泰国电力政策与管理体系中,政府设有两大核心机构:一是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NEPC),由总理担任主席,共由19名成员组成;二是能源监管委员会(ERC),由皇上根据内阁建议任命的7名专家组成,负责监管电力行业运行。然而,这两大机构推行的“中和”政策备受质疑,被指是导致泰国民众承受高昂电价、承担不公平负担的关键原因。塔威·索松指出,电力技术虽然具有高度复杂性,但备用电力系统管理与电价结构设计并非简单计算,而是需要依托复杂的数学模型与工程技术支撑,当前政策显然未能实现科学管控。
关于上网电价补贴(FiT)政策。该政策取代了此前的附加费制度,核心是在整个电力采购合同期内,设定固定的购电价格(例如5.60泰铢/单位),此举旨在让政府能够更精准地测算未来的电力成本,提升预算管控效率。
关于上网电价补贴调整费(FiTa)政策。这一费用指的是上网电价补贴(FiT)设定的购电价格与市场批发电力价格之间的差额,这部分差额会通过每月的电费账单,以“上网电价补贴费”的名义向电力用户收取,且无需事先获得公众批准,相当于变相增加民众负担。
关于私营电力生产商(SPP和VSPP)的结构设计,具体分为两类:
一是小型电力生产商(SPP),装机容量在10至90兆瓦之间,通常为位于工业园区的天然气发电厂,或大型生物质发电厂,是私营电力生产的主要力量之一。
二是超小型电力生产商(VSPP),装机容量小于10兆瓦,主要依托屋顶太阳能、小型太阳能发电场,或畜牧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发电,供电规模较小且稳定性不足。
塔威提出疑问:泰国人民每年为电力支付超过1.09万亿泰铢,这笔巨额资金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利益输送?随后,他通过紫色与绿色图表,详细展示了1995年至2025年期间,泰国从私营电力生产商(SPP和VSPP)购电的总体成本影响,并按合同类型进行分类分析,重点聚焦固定合同(即保证在特定时间稳定供电的合同)。
图表数据显示,政府为确保备用电厂随时待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需支付相应的“安全成本”。其中,固定合同电厂的安全成本低于非稳定、部分稳定电厂及超小型电厂(VSPP)——后者主要由可再生能源构成,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如缺乏阳光、无风等),供电稳定性不足且装机规模小。需要明确的是,该图表所展示的成本,是为整个泰国电力系统(而非仅可再生能源)提供安全保障的总支出。
具体来看,紫色图表代表的固定合同组,是对私营电厂的补贴总额,约为4450.69亿泰铢。这笔资金被称为“容量费”,核心是即使电厂处于不运行状态,政府也需向其支付费用,以维持其待机状态,本质上是将商业投资风险从私营投资者转移到全体民众身上(不包含大型独立发电厂的容量费)。
绿色图表代表的非固定、部分固定及可变规模发电厂合同组,对私营电厂的补贴总额约为6481.48亿泰铢。这一数据反映出泰国在清洁能源推广过程中,缺乏科学的成本效益分析,导致补贴成本失控。自2012年以来,该组补贴金额出现显著增长,这与泰国快速推进清洁能源推广政策直接相关,也是推高1.09万亿泰铢总负担的关键因素——过去30年来,这部分成本差额始终由泰国公众承担。
塔威进一步解读,图表清晰表明,泰国向清洁能源转型与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并非无成本,其总代价已超过1.09万亿泰铢。过去30年间,泰国电力系统与全体消费者一直承受着这一沉重负担,这笔巨额资金未经公众同意便从民众手中被抽取,最终流入包括SPP、VSPP在内的私营发电企业投资者手中。仅2024年一年,这一负担就飙升至约1200亿泰铢,涵盖化石燃料与可再生能源两大领域。这些资金为私营发电企业创造了巨额财富,这还未包含其在股票交易所获得的交易收益。
值得关注的是,泰国宪法法院2023年第1号裁决中,已明确强调电力政策需在“能源安全”与“公众成本负担”之间实现平衡,并提出具体建议:“国家应通过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NEPC)和能源监管委员会(ERC),制定国家电力系统中私营部门电力生产比例的框架或上限,并确定与私营部门电力生产比例相关的备用电力量——这一比例将直接影响公众电价。该比例必须与全国各时期的实际电力需求相符且密切相关;若备用电力容量设置过高、损害公共利益,则应坚决避免。”裁决同时指出,其他组织或法院可就违规情况提起诉讼。
泰国国家统计局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前泰国民众面临的首要民生问题包括生活成本高昂、电力与燃料价格居高不下,以及收入不足以覆盖基本开支。而目前泰国电力系统的现状,已符合宪法法院裁决中“设定过高备用发电容量、损害公共利益”的描述——一边是民众不堪重负,一边是能源巨头获利丰厚、“暴富到无法自拔”。
对此,塔威呼吁,政府必须通过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NEPC)和能源监管委员会(ERC),及时纠正当前电力领域的不公平局面,堵住政策漏洞,遏制“天价电费”进一步加重民众负担,避免民众陷入更艰难的生活困境。


